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
Wuhan Chuxin Notary Punlic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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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户资格

您请确认,在您完成网上服务平台用户使用协议的实际使用服务时,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本公证处网上服务平台注册,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该法律主体受本告知书的约束。

二、预约须知

1、您进行网上预约前,请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2、明确预约时间及拟办公证事项

3、如您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取消已预约事项,请及时在“我的订单”中取消预约

4、请您在预约时间内,如约到达公证处,请您牢记您的预约号,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上当受骗。

三、申办须知

公证当事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承担的有关义务:

1、如实陈述、填写申请表、提交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做虚假陈述或用其他手段欺骗公证机构的,一经发现,材料扣留,公证费不予退还;公证机构并有权依法处置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追究相应责任。提供虚假材料和陈述骗取公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2、应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撤回公证申请的、未经审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经审查或因当事人的原因终止公证的,按照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3、所有公证事项按《公证程序规则》第35条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公证书,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4、当事人要配合公证员的核实工作,公证处有权向相关机构核实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等个人信息。

5、核实费用由当事人与公证处商议缴纳。

公证当事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有关权利:

1、有权在公证书出具前撤回公证申请。(注:如一旦受理通过,公证处已开始制作公证书,此时撤销公证申请需到公证处协商处理,不可线上撤回。)

2、有权询问和了解所办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3、有权对公证员的询问笔录中自己的回答进行核对和修改。

4、有权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时按照规定申请减、免公证费。

四、账户安全

您的账户为您自行设置并由您保管,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并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楚信公证处网上服务平台。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楚信公证处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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