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依法享有高于一般书证的效力,是人民法院和有关机关认定事实的依据。赠与合同是转让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法律行为,是财产权利发生转移的依据之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并不代表标的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赠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以在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为准,动产赠与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以财产交付为准,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非经法定事由不得撤销,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赠与人不得有规避法律、恶意逃避债务和法律义务的行为,否则,应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收费标准:1、按标的额分段累进收取。100万元以下部分,按0.5%收取,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部分,按0.4%收取;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部分,按0.3%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部分,按0.2%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2、若需增加公证书份数的,国内公证每本收费20元。
申办赠与合同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2、赠与财产的权属证明,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3、赠与标的为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共同到场;4、赠与合同文本(公证处可代拟);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准确的证明所办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6、注意: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销。